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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锐 | 往事杂忆:“罗堡”和他父亲

特别约稿 南湖雅集 2020-08-31

▲ 公共食堂(网络资料图)


“罗堡”和他父亲


王锐/文


 此文最初发于期刊《记忆》及见于网上时,用的是另一个文题。后来有人说那文题“既扎眼又扎心”。也有人在网文下留言:“只知道那年月农村才有那种事,没想到城市里也会发生!”表示了极大的惊异与痛心。上世记50年代,有一部很有名的电影,写少数民族的,名叫《达吉和他父亲》。这里就借用其名,将文题改为《“罗堡”和他父亲》。

 

1

 

近年来种种原因,甚至在一些有身份地位似又有点学识人士那里,也公然出来否认“大饥荒”的存在。我自己,算是那场“大饥荒”百分之百亲历者,不仅见证了全社会大饥荒,而且见证过其中最可怕、最残酷、最违天理人伦的“人相食”场景,也即“吃人肉”事件。

 

尤让人震惊的是,这个“吃人肉事件”,不是发生在哀鸿遍野的农村,而是发生在城市(而且是省辖市),发生在距区政府市政府不过数百米的市中心,对社会的冲击不可谓不大。半个多世纪了,该事件的人和事,我记忆至今甚是真切,不仅当事人身份姓名,甚至连其音容笑貌,我仍似历历在目。

 

“罗堡”是我中学同学,初中高中都是。又同居一条小巷,其家相距不过数十米。我从家里去自贡一中上课,若走老校门,必经其家。若是从此方上街,不管走新校门老校门,也必经其家门口。其父亲,可说是“低头不见抬头见”的街坊地邻,算熟人长辈。

 

那个时候,自贡有两所著名中学。一所是胡绩伟先生曾经入读过的自贡一中。另一所是谢韬先生入读过,李慎之先生曾做过教员的自贡二中(今蜀光中学)。李慎之,胡绩伟,谢韬,被时人誉称“民主三杰”。“三杰”当年都与自贡中学有过关联。

 

自贡一中前身是“培德女子中学”,由加拿大传教士于民国初年创建。中共接管后更名为自贡一中,“大跃进”时又更名“釜溪中学”,不伦不类。后恢复一中原名至今。

当年自贡一中有新旧两道校门。整个校园建在市区山坡顶上,进老校门要爬一二十级很陡的石阶。石阶上完,才是校门。校门是一座很别致的中式门楼,古色古香,建筑很有韵味。如今早已拆毁,连遗址亦荡然无存,甚是可惜。

 ▲ 一中老校门


新校门则是沿小巷往西一直走,到当年自贡报社及市广播站合占的一处西式别墅前,拐个90度大弯,向北数十米即是。新校门可勉强通小车,不用爬石梯。老校门虽说坡陡石梯多,但无论上学还是上街都更近,许多学生都爱走老校门。

 

罗同学的家,就正对自贡一中老校门,往西偏大约一两米。说是家,其实相当寒酸,不过是在小巷围墙处搭建的简陋瓦房。因不能多占小巷通道,屋子进深估计两米样子,说不定还要少。任何人从小巷经过,屋内破旧及里面动静一览无余。这几间旧屋,大概民国时就有了。建政后,也没因其有碍学府观瞻而拆迁。其实,就当时而言,除少数民国大户又没被新政府没收的,及数量也不多的政权新贵,整个城市民众居所,大都是那番模样。

 

我1956年考入自贡一中,是初59级6班。当年,可能校方为方便管理,一律按家庭住址编班。那年一中初中8个班,我们6班,全部是一中新旧校门附近那几条街巷的同学,颇占地利之优。在家里,连上课下课的钟声亦可闻。这个当事人的大儿子,家在一中老校门,就此成了我的同学。

 

2

 

“罗堡”叫罗某祥,属班上大龄同学。大我两三岁,且个高体壮,力气大,打架和劳动都是强者,在班上就多少有点让人瞩目。罗同学还有个特征,即青春期来得早荷尔蒙又旺,脸上不少青春痘,同学戏称“骚仔仔儿”,又称“脸上碉堡”。罗同学就此获得个“罗堡”雅号。以后,习惯成自然,只要是非正式场合,同学间声喊声应。

 

初中毕业正1959年,大跃进热火朝天。四川新办许多中专,同学多数分流,成绩最差的大龄同学,去了市干校。升入高中是少数。不知出于何种考虑,罗同学没报中专,也没去干校,而是选择读了高中。按理他成绩不够好,三年高中后升大学的可能性不大。

▲ 这是1962年高中毕业时,几个男同学的合影。其中后排右二为罗堡,前排左二为笔者。照片上那副对联似的文字,是在相馆照相时,由笔者临时构思而成,有点“七步为诗”的味道,当时还很得意。

 

那年自贡一中只招收两个高中班,我和罗同学在2班,称62级2班。1959年下半年,“大跃进”已成强弩之末,但受那思潮影响,学生“支农”“支工”劳动甚多,经常下乡下厂,劳动整周甚至整月离校干活。“罗堡”力气大的优势,充分得以发挥,为此连当了数届“劳动委员”,成了班上为数不多班干部之一。平时不免就偶有得意之色流露,说话带点领导口气。问题是,他考试成绩总不见长进,也不敢太得意,怕别人敲打他。

 

我们那三年高中,从1959年下半年到1962年下半年,正是全国性大饥荒的高峰年代,虽然是在城市,虽然是在条件相对较好的中学,但大饥荒的阴影,无处不在。

 

先说家里,那三年,我家就先后死了四位老人:我祖母、三祖母、我外婆,以及一个数十年来未成家一直寄居我家的孤老“陈幺爷”。

 

过去我家是个较大家庭,1950年代中期卖房分家无后的三祖母及生活无着的“陈幺爷”,也随瞎眼祖母一起,迁到一中附近小巷的新家,由我父母供养。其后不久,外婆老来无依,也迁来同住。我家就有了四位老人。当然,也不能说他们都是大饥荒时饿死的,因为毕竟都是城市户口,每月有一份微薄口粮。但可以肯定的是,都是营养不良而死。当时,城市居民每月供粮22斤,后来为国家“自愿”节约一斤仅21斤,平均每日7两。而且真正到口的没有那么多。

 

大跃进搞“城市人民公社”,居委会都办起了“公共食堂”,所有供应都不能直接到户。这样,能让居民真正吃到肚子里的又打了折扣。本来上面规定60岁以上老人,可以自行买那份口粮,自己在家做饭,不必去“公共食堂”受罪。但权力在居委会主任那里,居委会主任不批条子,你拿着购粮证去粮店也买不到口粮。

 

我亲眼目睹过,我年过六旬的外婆,想按政府规定,自己买口粮在家里做饭的恳求不被允许,反被那个女居委主任骂了一顿,回家只能暗自垂泪的情景。当然,那供应的口粮定量也更换不成同等数额的粮票(也正是当年粮票比钞票更值钱珍贵的原因)。这是毛泽东时代控制社会最极端的做法,哪怕城市居民,你也无法离开居住地,当然更不能反对什么人,否则死路一条。那时不是正式官员的居委会主任,乃至组代表(即居民小组长),也似乎掌握着居民的生死存亡大权。我家里四位老人,终于没熬过那些艰难日子在1959年下半年至1961年不到三年间,相继离世。他们起码算那场“大饥荒”的间接受害者。

 

再说学校。承蒙当局开恩,供粮政策对学生多有照顾,尤其为数不多的高中生。中学生每月定量最初好像是32斤,后来也是“自愿”向国家节约1斤,成了31斤。不管如何,每天能有1斤的供应。在学校伙食团,除每年有一段供应红苕的日子,每天吃蒸红苕外,一般是米饭(其中杂有少数打碎的包谷)。例行是三、四、三的吃法,即是说,早饭3两,午饭4两,晚饭3两。

 

菜更是差,午晚是品种单一缺少油水的大锅菜,而早餐则经常是每人半小勺带霉味的包谷酱,当做下饭菜。印象中,高中那三年,除了上课应付考试,人人的主要心思,大都放在吃上。不管男生女生,胃口奇好,都能吃。

 

那时同学之间,也常有为“吃”,闹得不愉快,甚至脸红脖子粗,甚至发生吵架、打架的事。总之,“吃”成了当时人们所关心的全部主题。

 

“吃人肉”事件,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。有了这种社会大背景,发生吃人肉这种事,后代人也会对来龙去脉多几分深入了解。

 

“罗堡”的父亲,是个大胖子,50来岁。以前(指民国时代)干什么的,不得而知。但不会是资本家或是在社会上吃得开那类。否则,那同学就会有“家庭成份”不好的包袱,也不可能当班委班干部。平日观察,其家境也不像。可能是个小商人吧,我们读中学时,他好像也没什么正式职业。但其人长得个心宽体胖。没事时,常见他笑咪咪在家门口一把椅子上喝茶闲坐,看巷子里走过的人。街坊邻居称他“罗大爷”。我们这些中学生偶尔经过时,也这样称呼他,他也笑咪咪点点头,大家对他的印象,总的还不错。谁也不会想到,那样恐怖,听起来也让人胆战心惊的事,会发生在他身上。

 

3

 

事发那天,我们也正是在下厂“支工”劳动。中午吃饭休息时,有班上一男同学飞奔而来,口里叫道:“走,快去看!罗堡的老汉(当地方言,意为父亲)煮娃儿吃,被公安局逮了!”

 

一众同学大吃一惊,即随之飞奔而去。地点在釜溪河南岸富台山麓,张家陀码头之上的半山坡。那里,当年是一片荒坡。河对岸不远处,即是区政府机关大楼所在。

 

我们赶到时,“有人煮娃儿吃”消息已经传开。通向山坡那条小路,以及沿河码头一带,都有赶来看热闹,打探消息的人。具体事发地,是在小道半坡上,一处石灰窑旁边。那山坡处,早两年开始,可能经有关部门批准,有人就在那里开山取石烧石灰。那处小石灰窑,河对岸可见。我们赶到时,涉案当事人及作案物证——一个很大的铁鼎锅,已被警方带走。现场除了一个还冒着白色烟气的石灰窑外,荒坡上已是一无所有。石灰窑也没人。有的只是我等一样赶来看热闹的市民大众。

 

从据称目击者的叙述中,具体事发经过大致如下:

被我们称为“罗大爷”的同学父亲罗某章,其时,正在给这个小石灰窑守工地。因此他一日三餐也在这里。他在旁边生火架起锅灶做点饭烧点水,也很正常。山坡上平时荒无一人,小道上过往的人亦少,这就为他敢于在这里用鼎锅“煮娃儿”提供了方便。不过,其竟敢大白天光天化日之下如此干,还是多少出人意外。

 

他那天最终案发,在于一个疏忽,一次过于自信的大意。他本来一直守在煮东西的鼎锅旁,严密守候着,不让人看知其鼎锅中的秘密。时值中午,看煮着的“东西”也熟了,可食了。但他须去坡下一处地方打饭。想了一阵,看荒坡里四下无人,小路上也无人,就起了一丝侥幸,想自己速去速返,不会发生意外。于是就短暂离开了一直守护着的鼎锅。

 

也活该那天出事。他刚离开没几分钟,恰好一个做工者经过石灰窑那里(据说是到坡上小解方便),见灶上大鼎锅里热气腾腾,炖煮着什么“美味”东西。那年头,人们对吃本能地有种兴趣,自己吃不到,看一眼也是不错。出于好奇,他多跨了几步,来到锅灶旁,趁暂无主人,悄悄打开锅盖偷看一眼。

 

这一看,就看出了大事。鼎锅内,滚滚沸水里,正炖煮着的,是一个完整的婴儿!

 

“不得了!有人煮娃儿吃!”那人吓得丢下锅盖,就往坡上飞跑,一路大喊大叫。

 

“有人煮娃儿吃”的消息,就此传开。公安及相关部门得消息赶来,连人带物,当场拿获并带走。我等同学赶到时,只见到那座石灰窑,以及煮过东西那座简单火灶还在。

 

虽说是灾荒年代,“吃人肉”也算得一大奇事——天字一号新闻。况且是在人口密集的市中心,消息是无法掩盖的,这件事,可谓妇孺皆知。渐渐,人们所关心的是两点。其一,这娃儿是哪里来的?是不是被他杀死的?其二,这个“罗大爷”会不会被“敲沙罐”(当地方言,意指判死判,其时执行死刑,是用枪打脑袋)?

 

后来说法渐明朗化,“罗大爷”煮吃的是死婴。埋下当晚被他侦知且连夜掘出。第二天白天欲煮食而事发。从后来的最终处理结果看,也印证了这种说法。涉案者罗某章后来并未被称为“罪大恶极,不杀不足以平民愤”判死刑,而是判了数目不详的徒刑,入狱劳改。没多久,又被以“保外就医”释放回家。

 

后来,社会上也有多少为“罗大爷”说点话的。说他那么个大胖子,胃口好,食量大,一天7两米咋个够吃?餓慌了,找不到別样可吃的,只好打“死娃儿”的主意。不然,他也只好饿出“浮肿病”等死。

 

这次事件后,罗同学一度在班上有些抬不起头,比较沉默,比较低调起来。毕竟,父亲出了如此大案,而且是如此伤天害理不为人齿的缺德事。他也很害怕班上的男同学,借此事经常攻击他,开他的恶意玩笑。不过,好像大家都很知趣。印象中,似乎从没人去触及过他的这处“伤痛”,没人开他的恶意开玩笑,拿他老爸的“人肉事件”说事。包括班上最调皮最爱以恶作剧为乐的男同学。我似乎隐约还听一些同学议论,都是社会造成的,是时代的错。

 

过了大概两年(有的又说不到两年),听人说“罗大爷又给放回来了”。其时,经济形势已在开始好转,是执行“调整,巩固,充实提高”的“八字方针”之故(后来才知道是刘少奇等大力纠偏毛泽东一系列胡整行为的结果)。据说是因罗大爷年纪大了,又病重,怕死于劳改地,由家人办了“保外就医”。

 

后来过了很久,才听有同学私下说,罗大爷之所以没关多久就出狱归家,很大程度上,得力于他大女婿私下出力运作的结果。罗的大女婿,即“罗堡”的姐哥,其时在市内某个政法部门任职。经他出面,走了点关系,促成了此番“保外就医”。

 

不过,罗大爷入狱前后,两相比较,身体状况变化很大。那时,全社会都苦,监狱、劳改场地更苦,老年体弱者,生存下来颇不易。其出狱不久,我见过他一次,也是在巷子里他家门口。其时,我已从一中高中毕业,高考因故落第,失学在家待业。那天,我从巷子里经过,远远看见罗大爷坐在门口晒太阳。其坐姿甚至与过去一模一样,但人却是瘦了一大圈。原来是一个大胖子,如今身躯骨架还在,却是神态气度与从前大不一样。脸盘仍是宽大,但眼窝深凹,脸颊嘴巴也塌下去了,显得颧骨突出,鼻骨、下巴也突出,模样有些怪诞,特别是其眼神呆滞,脸上似乎有一股令人胆怯心寒的阴霾之气。样子有些吓人。

 

我已是走到眼前了,退无可退。只好硬着头皮,低头装做不看见,赶紧快走几步,从他身边匆匆走过。

 

过去那个心宽体胖,笑咪咪在巷口椅子上喝茶闲坐,有时高兴还会招呼你一句的“罗大爷”再也不复存在。如今现实中的,是老朽衰弱,周身上下了无生气,脸上透出一种阴冷死亡气息的僵尸般人物。

 

4

 

罗大爷虽没多久就出狱,免除了长期牢狱之苦。但其最终结局也很凄惨。出狱归家没多久,他便离家独居。

 

张家沱码头之上,当年有个很大菜市场,称“源渊井综合市场”,是自贡市区最大蔬菜及副食品集散地。罗大爷离家后,就在菜市场之外路道一侧,一个财神庙或土地庙残墙处,背靠其石壁,用捡来的竹片、旧木板、塑料布、油毛毡之类杂物,搭起一个棚子。其终日食宿于此,以此为“家”。有人说,他是被家里人撵出来的。有人又说,是他自愿搬出来独居。不想此事连累家人。到底真相如何,不得而知。也没听罗同学讲起过。

 

至于其生活来源,自是成问题。一个风烛老人,长居一个不能遮风躲雨棚子栖身至终,处境定是很差很糟。说其晚景凄凉悲惨,一点不为过。

 

“文革”爆发没几年,偶去那市场,没再见到那烂棚子。一问,说是“已经死了”。

 

这件“吃人肉事件”,因偶然因素,被外人发现而中止。“东西”已煮好而未吃成,可称为“未遂”。但多年后,听同班同学私下议论说,其实罗大爷为“吃人肉”这事,是蓄谋已久的,做过很多准备。

 

自贡一中老校门往东,走市街方向,大约30米,当年竖有一块“义学”大石碑,有小孩子那么高。出处何在,不详。估计附近什么地方,曾办过“义学”。石碑往南,下二十来步石梯,有个小院子。其中有姓赵住户,是个铁匠。因是街邻,与罗大爷熟识且关系较好。据说事发前,罗曾让赵铁匠为他打造一个很长的铁爪子。赵问:“打那么长的铁爪做啥?”罗答:“用来抓肉。”赵铁匠当时就发愣,饥荒年代,哪有什么肉可抓?且那么长,能抓多大一块肉?事发后,才知罗大爷是专为捞抓人肉而特别打造这长铁爪。

 

再后来,有与“罗堡”很要好的同学透露,其曾经给他们讲过一件事。说是他老汉,这次事发被公安抓走之前,曾经有三两次,用大茶缸或小罐子盛不名“炖肉”回家,叫家人共吃。其父只说是肉,不说是什么肉。案发,才怀疑这些“炖肉”,可能来路同样。若此说为真,说明其此次案发前,已有类似行为经历。

 

当然,此说亦存疑。原因是罗同学可能故意夸大或编造事实,以在同学面前显示自己经历见闻“不凡”。那时同学间,常有这种“自夸”、“自编故事”的现象,不足为奇。

 

此说是否为实,即这次罗某章“罗大爷”所为“未遂”之前,是否有“已遂”事例(即真正煮食过人肉),对我等,对世人来说,始终是个谜。可能只有当年相关部门机构的案件档案可证。

 

“罗堡”同学,后来好像在市煤建公司上班。再后去了市纺织厂,负责供销,处境尚好。80年代开同学还见挺热心。可没两年,消息传来,“罗堡”同学因脑溢血英年早逝,令众同学感叹不已。


2013年10月初自贡危楼斋

 

(原载《记忆》2013年第12期,题为《我所亲历的“吃人肉”事件》。内容略有改动)


▲ 这是八十年代一次同学会合影。其中后排右三为罗堡,此时已成一个大胖子,极像当年他父亲。前排右一为笔者。几年后罗同学就逝于脑溢血。


题图、插图:

人像照片来源作者,其余图片来源网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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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锐——

四川自贡人。作家,“文革”研究独立学者,“文革小报”收藏家。出版有《岩石中的声音》,《波光洞穿》,《灵感毒药》,长篇《盐商世家》等。著有《谁签署了遇罗克的处决令》,《中国文革小报研究》书稿等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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